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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數人從小時候就養成這樣的期望:在生命中的某個時刻,他們會找到伴侶。不論是男是女,他們都想得很浪漫,和伴侶手牽手走在夕陽下。但是,他們大都覺得那種關係就是「定下來」,這個說法就有點負面的味道,似乎要放棄一點自由和一點樂趣,才能認真地體驗到長久的關係。事實上,觀察周圍大多數人的關係,他們並未看到這些關係能給人喜悅、滿足和自由(這三樣東西就是他們本來面目的根基,也是他們最想要的),反而看到人人失去了喜悅、滿足和自由。因此,一提到婚姻或永久的關係,大家都會聯想到不和諧,雖然大多數人很期待終究能找到伴侶,但他們認為也會跟著失去自由,這點就不在期望範圍內了。


  有時候,我們覺得要找到另一個人來分享生活體驗,才算真正的「完整」,但從這個想法開始一段新關係,並不算打下良好的基礎。又是一個「原地打轉」的例子。也就是說,如果你覺得自己少了什麼,想找一個人讓你變得「完整」,這表示吸引力法則一定會找到另一個也覺得自己少了什麼的人。那麼,兩個覺得自己不夠好的人碰在一起,並不會突然就覺得自己變好了。兩個人要建立良好的關係,就要先各自對自己有良好的感覺。然後等他們遇見了,才會建立快樂的關係。


  冀望你和另一個人的關係能奠定根基,好讓你漫步在雲端,你就想錯了,因為吸引力法則不能帶給你和你的感覺相去甚遠的東西。如果你一直覺得自己很差勁,覺得生活糟透了,希望能透過關係來改善生活,絕對不可能改善。如果你本身不平衡、不快樂,吸引力法則絕對無法帶給你一個均衡快樂的人。不論你做什麼、說什麼,你大致上是什麼樣的人,吸引力法則就會帶給你差不多的人。大家的願望其實都只有一個理由:能滿足願望,就會感覺更好。我們只希望你能了解,你一定要感覺更好,更好的感覺才會來臨。
  我們建議要自己先變得很快樂,然後再去找伴侶,有一位女士聽了深感困擾,她說:「你們要我想像我已經找到伴侶,所以我很快樂,但是這個人還沒出現啊。我覺得你們根本不在乎我會不會找到這個人。」從她的角度來看沒錯:我們知道,如果她能一直保持快樂的心情,除了願望會一一實現,但同時,她也會一直覺得很快樂。


  我們覺得很有趣,通常大家都會抗議,為了成功的結果,必須付出快樂的代價。這點特別讓我們覺得可笑,因為我們知道,他們去追尋成功,是因為他們認為成功了之後,自己就會比較快樂。
  當你發現,快樂並不需要仰賴其他人努力的結果,只要你刻意把注意力放在那裡,你最後就能享受自己一心期待的自由。能了解這一點,曾經想要的、未來想要的,都會變成你的。對事物的反應、對其他人的反應、對境遇的反應,你都可以控制自己的感覺,那你就能一直覺得很快樂,你的願望也會全部實現。我們鼓勵大家去實踐,成效一定很值得。

 
  簡單地說,如果你不滿意自己,或不滿意你的生活,吸引來的伴侶只會增強不和睦的程度,因為在匱乏的情況下所採取的行動一定會產生不良的後果。


  如果目前沒有伴侶,你就能利用這個完美的形勢,先調整自己的振動頻率,然後再去吸引另一個肯定能讓你感覺好上加好的人。但即使你現在已經有伴了,可是常常覺得不快樂,仍能移向令人滿意的關係,因為你確實能夠從目前所在的位置移到你想要的地方去。


  很多人都希望能立刻找到伴侶,即使目前他們對自己仍不甚滿意。他們甚至相信,找到伴侶,就會改變對自己的看法。然而,如果他們不能欣賞自己,吸引力法則就不能帶給欣賞他們的伴侶。這違反了法則。


  因此,如果你目前還沒找到你想要的伴侶,最好能跟你當下的處境和好,開始突顯現在生命中每一件正面的事物,想辦法撫平自己因缺乏理想伴侶而產生的不安感受,盡情享受生命,列出美好的事物,更欣賞自己。我們可以承諾,只要你能真正喜歡自己,不要一直想著沒有伴侶這件事,也不要因此感到不自在,你的伴侶就會出現。這也是法則。


 本文作者:伊絲特.希克斯、傑瑞.希克斯

 本文摘自:<吸引力漩渦>

 由 商周出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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